| 抓好综合治理工作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| ||||
屯留县民营经济发展局于2003年7月18日正式挂牌成立,主要职责是对全县民营企业规划、协调、监督、服务,我局下设一室三科(办公室、统计科、财务科、安环科)共有干部职工20人,我局自成立以来,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,积极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服务,广泛宣传国家法律法规,化解各种矛盾纠纷,努力为我县民营企业的发展创造政策和宽松的法制环境。 综治工作目标 做到社会稳定,重大恶性案件和多发性案件得到控制,并逐渐有所下降,社会丑恶现象大大减少,治安混乱的地区和单位的面积彻底改观,治安秩序良好,群众有安全感。 综治工作要求 一、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把综合治理工作摆上重要的议程,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,定期研究部署工作 二、各企业、各部门齐抓共管,形成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局面。 三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要落实到基层单位,群防群治形成网络,广大群众法制观念普遍增强,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。 |
屯留县民营企业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组 组 长:杨红旗(县委副书记) 副组长:倪建中(县委常委、政法委书记) 组 员: 王爱民(县政法委副书记、综治办主任) 郭爱勤(县政法委副书记) 李刚喜(县民营经济发展局局长)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县民营经济发展局,主任由县民营经济发展局局长李刚喜兼任。 综治办职责任务 一、根据县委、县政府和上级综治委的部署,定期分析民营企业社会治安形势,研究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和需要采取的重大措施,提出工作建议。 二、掌握企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,上访案件落实情况和工作动态,做到上传下达。 三、加强组织指导、协调和督促检查,推动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。 四、办理县委、县政府和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。 |
工作制度 一、综治办例会制度:每季召开一次,分析本单位和企业综合形势,研究综治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,并且安排布置下一时期的综合治理,矛盾等工作,每次会议形成纪要。 二、目标管理责任制:根据全县综合治理工作总体安排,结合本系统实际,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,层层分解以责任书的形式落实到各企业,严格实行一把手总、负责制。 三、督促检查制度:每季对民营企业的综治工作进行一次督促、检查、指导、总结经验、发现典型、推动各项措施落实。 四、情况通报制度:及时对民营企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通报,排查不稳定因素和上访苗头,以推动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开展。 五、责任追究制度:对因领导不重视、措施不力、疏于防范而造成重大事故的企业、要对其负责人进行严肃的责任追究。 |
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主要职责 一、定期不定期排查处本辖区不稳定因素。 二、负责管理本辖区的来信来访,调解矛盾纠纷、疏通党群、干群关系、督促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。 三、综合当前实际,及时召开会议,分析研究解决不稳定因素的办法,指定调处处置方案,给上级综治办,提供决策依据,落实各项方案。 四、协调解决跨区域、跨行业的矛盾纠纷。 五、指导调解委员会的工作,对调解委员会调解不好的重大疑难纠纷,要及时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调解,防止矛盾激化。 六、对突发事件要立即赶赴现场,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,依法进行处置。 七、办理上级综治委员会的其它事宜。 普法目标 一、职工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普遍增强,能够比较自觉地遵守宪法及基本法律、依法从事各项活动,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,养成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。 二、自觉运用法律手段,把各种行政行为的法制轨道做到依法决策、依法行政。 三、行政执法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、法规,自觉严格执法,做到有法必依、执法必严、违法必究。 四、依法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、依法调节各种经营关系、保持经济持续、快速、健康发展。 五、通过普法教育推进一发治企,使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智力工作经常化、规范化、系统化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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